以检察理论创新推动检察事业发展
伴随着人民检察事业前进的步伐,《人民检察》走过了曲折而又光辉的历程。值此创刊55周年暨出版600期之际,我谨致以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人民检察》的各级领导、广大读者、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采编人员致以亲切的慰问!
《人民检察》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贴检察工作实践,密切关注检察理论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重大前沿问题,及时反映检察工作动态,组织引导检察理论研究,推广交流工作经验,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检察》的发展历程,是检察理论研究不断加强和走向繁荣的历史缩影,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探索发展的生动写照。创刊以来,《人民检察》先后两度停刊又两度复刊,始终与我国检察事业同呼吸、共命运。经过不懈的艰苦努力,现在不仅成为检察宣传、业务交流和理论研讨的重要载体,也成为中国法律类核心期刊、全国百种重点期刊,在检察理论乃至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占有重要地位。
伟大的事业需要科学的理论,科学的理论指引伟大的事业。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在前进道路上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来自国际国内的诸多风险挑战。检察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科学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推动检察理论创新,既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实现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工作发展大局,围绕检察制度建设和检察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检察理论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一是要大力加强检察理论研究。要加强对法律监督基本理论、法律监督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法律监督立法问题的研究,不断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理论基础;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入研究如何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检察改革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检察职权内部配置和内部机构设置等问题的研究,从理论上指明破解难题、深化改革的路径,增强检察改革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大力加强检察理论交流。要坚持走开放式研究道路,主动加强与法学教学科研单位、其他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学术交流和理论探讨,广泛吸收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的理论研究成果。要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刊物特别是检察机关主办的各类刊物的理论交流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检察理论创新成果,广泛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不断扩大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力。三是要大力加强检察理论应用。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运用,理论研究的成效在于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对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学习、应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决策和部署,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使检察实践与理论创新实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人民检察》是促进检察理论研究交流、应用的重要平台,在检察理论创新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人民检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检察理论和业务研究水平,进一步提升理论品位和刊物品质,为繁荣检察理论研究、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同时,也希望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继续关心支持和共同耕耘好这一检察人共有的知识和精神家园。
上一篇:认真做好新时期的检察文联工作 努力繁荣和发展检察文化艺术事业
下一篇:弘扬优良传统 突出检察特色 进一步推动检察理论研究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