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刊  名:人民检察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主办单位:检察日报社
周  期:中文
出版地:北京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创刊时间:1956
复合影响因子: 0.564
综合影响因子: 0.286
国际标准刊号:1004-4043
国内统一刊号:11-1451/D
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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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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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建明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要求检察机关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继承和发扬人民检察的光荣传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正确把握检察工作的前进方向
  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论述了政法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总要求。前不久,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就全国政法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党中央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指导思想。检察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性坚定性,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创造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业绩。
  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任务。我国检察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监督属性的有机统一。必须理直气壮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始终坚持“三个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记“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注重“三个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来抓,切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着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地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认识和把握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牢牢把握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性质、根本原则、重点和目标。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根本原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必须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牢牢把握检察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真正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我国检察机关建立于新中国成立伊始。“文化大革命”中,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决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同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标志着我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检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30年来,检察机关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主要是: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相结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确保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必须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得到满足;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确保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等等。这些基本经验,是检察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原则。
  30年来,检察工作之所以能够不断克服前进中的困难,不断开拓新的境界,归根结底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不断探索和回答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怎样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这些重大问题,从而不断丰富和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伟大创造,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内在的合理性和明显的优越性。坚定不移地坚持这一制度,既要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又要注意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不断推进这一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在解放思想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破解体制难题、完善工作机制、创造新鲜经验、创新发展思路,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扎实抓好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加强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关键,把推动各项工作作为目标,努力在统一对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的认识上取得新成效,在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推动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保证社会大局稳定。加大涉检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力度,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疑难复杂重信重访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抓好维护地震灾区社会稳定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保障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下大力气查办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问题的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在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中,既要监督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防止放纵犯罪,又要监督和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和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权。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注重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有罪不究、罚不当罪等问题的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对变相超期羁押、罪犯违法留所服刑、侵犯在押人员权益等问题的监督力度。高度重视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
  积极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改革。一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继续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创新和完善各项执法办案机制。二要围绕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错案认定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以及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推行检务督察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查究、反馈机制,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把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加强各级检察院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引导检察人员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增强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意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把职业道德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着力解决受利益驱动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符合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办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的目标,认真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总体规划,努力实现基层检察院建设新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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