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
案件: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
罪名:非法经营罪、滥用职权罪、毁灭伪造证据罪、贪污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详情: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了一起案值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案,庞红卫等人从医药公司业务员和疫苗贩子手中,低价购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种儿童及成人使用的二类疫苗。这些非法疫苗没有经过严格的冷链存储就运输销往各地,涉及安徽、北京、福建等20多个省份近80个县。
同年3月22日,最高检挂牌督办,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检察官坚持以证据为中心,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对该案涉及的交易记录、银行明细、QQ群记录等进行严格审查,全面、深入了解非法经营疫苗的流入、案发等信息。经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主犯庞红卫因非法经营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截至2018年3月26日,该系列案件已作出91份刑事判决,涉及山东、湖北、湖南、河南、广西、陕西等18个省份,共137人各因非法经营、滥用职权、毁灭伪造证据、贪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5项罪名获刑,其中涉及国家公职(工作)人员64人。
一模一样的“丁桂儿脐贴”
案件:“丁桂儿脐贴”假药案
罪名:销售假药罪
详情:近日,由楚某某、张某某所销售600盒“丁桂儿脐贴”被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查获,该产品上标示生产公司为西安亚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该产品外包装标示内容的字样,除部分字体及颜色等细节有所差异外,与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丁桂儿脐贴”外包装极为相似。
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检察院认为,该“丁桂儿脐贴”在外包装上标示有“功能主治: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腹泻,腹痛的辅助治疗”等内容的字样,然而标示批准文号却是陕卫健用字(2005)第0359号,并不属于药品范畴。临猗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涉事楚某某、张某某二人提起公诉。
神秘的“瘦脸针”
案件:销售自制“瘦脸针”案
罪名:生产、销售假药罪
详情:美国“海归”生物学博士蒋礼先毕业后利用自己专业优势购买相关试剂进行实验,研究“瘦脸针”配方。研制成功之后,蒋礼先第一次就配制了4升“瘦脸针”水剂,然后联系某生物科技公司,以化妆品原料的名义签订加工合同,由该公司将蒋礼先配制的水剂按照每瓶1毫升的容量制作成4000瓶冻干粉。蒋礼先等5人共销售自制“瘦脸针”30余万支,获利700余万元。2017年,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蒋礼先、陈艳辉、赵华春、刘杰、侯少朋提起公诉。
神奇的“特效药”
案件:小诊所销售“特效药”案
罪名:销售假药罪
详情:邓某是重庆市奉节县一诊所的医生。2016年5月,他听朋友说网上所售“虫草蝮蛇胶囊”“全蛇蝎蚁胶囊”两种药对治疗关节疼痛比较有效,遂将该药作为治疗关节痛的“特效药”在自己的诊所内销售。2018年1月15日,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邓某销售的“虫草蝮蛇胶囊”、“全蛇蝎蚁胶囊”均没有药品批准号,只有食品批准号。7月3日,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邓某提起公诉,奉节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地下药品黑市
案件:私售处方药案
罪名:非法经营罪
详情:2015年,有市民向湖南省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在某药店购买的“泰嘉”服用后没有疗效,且药品上没有防伪标志,怀疑买的是假药。
娄底市食药监局、公安机关介入,将犯罪嫌疑人刘焕新和洪某春缉拿归案。经侦查发现,刘焕新自2014年以来,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医药网、QQ等途径向北京、天津等地的药贩子购买药品,将低价收购的药品通过送货上门和发物流的方式销往各地,非法销售药品价值达650余万元。
2016年8月18日,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焕新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认为判决结果畸轻。2016年8月25日,娄底市检察院向娄底市中级法院针对此案提起抗诉。2017年4月21日,娄底市中级法院支持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依法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刘焕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正义君提醒:
购买药品时要认准国药准字!
国家对药品的新药研发、生产原料、生产工艺、运输贮存、销售使用等均有严格规定,在各个环节都受到相应法规的严格控制,能够参与这些环节的组织机构或者个人都需要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格授权。所以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核实所购药品的生产批号、成分、商标、生产厂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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